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配合做好停车场车辆监管系统迁移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经营性停车场管理单位:
根据《深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和《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场设施管理办法》,
停车场的车辆信息采集设施应当与停车场管理部门的监管系统联网,并按要求实时传输停车场数据。
目前,我局在承接市**交通警察局停车场管理相关事权后,正开展全市统一智慧停车平台建设,
平台上线后将另行通知各单位按有关技术标准接入停车场监管数据。在智慧停车平台全面建成之前,
为**停车场审批许可、日常监管、执法等工作有序开展,我局仍依托市**交通警察局的停车场
车辆监管系统采集停车场信息。
近期,市**交通警察局为落实市“数字政府”建设有关要求,正组织将停车场车辆监管系统迁
往政务云平台。请各停车场单位督促停车场系统厂商,根据《迁云工作指引》(见附件1)流程要求,
对照接口改造和网络迁移相关技术指引(见附件2、3),[配合市**交通警察局完成停车场车辆监
管系统的迁云工作,并持续**数据信息的准确稳定传输。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