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停车场经营许可证办理实操指南
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场许可证办理流程
(一)提交申请
1线上申请,申请单位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网注册法人账号后上传申请材料。
2窗口申请,申请单位无需预约,直接取号办理经营性停车场业务。
(二)图纸审查
1、基础要求
(1)图纸应明确标注红线范围,并在外围节点标注经纬度,红线范围应与用地红线图相符;
(2)所有规划和设施不得超出用地红线;
(3)周边市政道路及建筑物应明确标注,定位清晰;
(4)明确注明停车场名称、总车位数、总充电车位数、每层车位数和无障碍车位数,总车位数、每层车位数原则上不得少于规划车位数;
(5)入口道闸应规划合理,不影响车辆通行,不存在交通安全隐患。明确标注通道宽度。
2、交通标识标牌标线要求
(1)停车场内标识标线应传递清晰、明确、简洁的信息,不应相互矛盾;
(2)应保证地面导向箭头系统导向信息的连续性、设置位置的规律性和导向内容的一致性;
(3)场内所有节点(如出入口、路线上的分岔口或汇合点等)都应设置相应的导向要素;
(4)入口前5m及出口外5m范围内应设置明显的禁止停车标志或禁止停车线;
(5)入口用地红线范围内设置停车场标志、限速标志、禁止非机动车驶入、禁止鸣喇叭和限高等标志;
(6)入口处背向车辆行驶方向应设置禁止驶入标志;
(7)在车行道交叉路口、行人横过车行道较为集中的路段、电梯间或出入口等位置设置人行横道线;
(8)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应设置无障碍标志。
3、交通安全设施要求
(1)T字路口、十字路口、弯道等视线不良的位置,应设置凸面反光镜和减速带;
(2)下坡道、出入口、人行出入口和电梯口等位置应设置减速带;
(3)双向坡道、出入口及坡道位置应设置凸起路标。
4、尺寸要求
(1)双向通道宽度不低于5.5米;
(2)单向通道宽度不低于3米(消防通道不低于4米);
(3)标准车位长度不低于5米,宽度不低于2.3米;
(4)车轮挡距停车位后端线应不小于110cm。
5、其他要求
(1)充电桩数量要符合配建要求;
(2)图纸应加盖申请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公章。
(三)现场勘验(适用于开办、变更车位)
1、基础查验事项
(1)场地是否已经施工完毕;
(2)场地所有交通设施(含出入口道闸、岗亭)是否均在红线范围内;
(3)场地除出入口外是否全部围合封闭;
(4)场内围合范围内是否有市政道路;
(5)场地内是否有其他独立使用的停车场(即是否存在场中场);
(6)地下停车场是否存在无规划许可的经营场所;
(7)总车位数量、每层车位数、无障碍车位数是否与停车场施工设计图纸相符;
(8)消防通道是否被占用;
(9)机械式停车设施是否有检验合格证或检测合格报告。
2、交通组织及交通设施查验事项
经营性停车场交通设施建设是否符合要求,依照《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场设施管理办法》、《停车库(场)交通设施建设规范》(DB4403/T 55-2020)进行查验,重点查验以下内容:
(1)按照安全、便捷、畅通的原则查验交通组织设计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2)停车场入口处是否设置停车场标志、限速标志、禁止非机动车驶入、禁止鸣喇叭和限高等标志;是否设置禁止停车标志或禁止停车线;是否设置停车场收费公示牌;
(3)停车场内标识标线是否清晰、明确;
(4)地面导向箭头系统是否符合导向信息连续性、设置位置规律性、导向内容一致性的要求;场内所有节点(如出入口、路线上的分岔口或汇合点等)是否都设置了相应的导向要素;
(5)停车位处低于通道低限高的,是否在停车位顶部等显著位置设置车位限高标志;
(6)通道、停车泊位及车轮档的设置是否符合尺寸要求(双向通道宽度不低于5.5米;单向通道宽度不低于3米;消防通道不低于4米;标准车位长度不低于5米,宽度不低于2.3米;车轮挡距停车位后端线应不小于110cm。);
(7)T字路口、十字路口、弯道等视线不良的位置,是否设置凸面反光镜;
(8)下坡道、出入口、人行出入口和电梯口、长通道等位置,是否设置减速带;
(9)场内的立柱和通道突出部位是否安装反光警示护板;收费岗亭、通道转弯处及消防、供电、排水、燃气等设备周围应安装反光防护桩;
(10)停车库(场)内转弯、 T型路口的立柱与通道突出部位以及其他影响通行的立柱、通道突出部位是否设置防撞护角;
(11)出入口、双向坡道是否设置突起路标;
(12)是否按规定设置无障碍车位即残疾人专用车位(根据《深圳市无障碍环境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对外办公场所的停车场;六十五个停车位以上的公共停车场;大型商场、二级以上医院、三星级以上酒店的停车场,应当设置无障碍车位,具体配建标准如下表所示)。
停车库(场)停车当量(个) P≤100 101≤P≤500 501≤P
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提供数(个) ≥1 ≥2 ≥3
3、其他查验事项
(1)是否按照相关要求配备新能源车辆充电设施(目前执行按需报装);
(2)现场各项要素是否与停车场施工设计图纸相符;
(3)场内交通安全宣传是否落实。
(四)审批出证
交通警察部门,按照审查程序对申请材料,和其他法定条件进行审查,审核通过后,交通警察部门出具《经营性停车场许可证》。
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场许可证办理提交资料
1. 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场开办申请表;
2. 有效的土地使用权证明;
3. 停车场管理制度;
4. 管理单位营业执照;
5. 停车场建设工程施工设计图(停车场的平面图,需要包含车位、交通组织、标志标线、出入口道闸等要素);
6.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 法人身份证明。
(一)提交申请
1线上申请,申请单位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网注册法人账号后上传申请材料。
2窗口申请,申请单位无需预约,直接取号办理经营性停车场业务。
(二)图纸审查
1、基础要求
(1)图纸应明确标注红线范围,并在外围节点标注经纬度,红线范围应与用地红线图相符;
(2)所有规划和设施不得超出用地红线;
(3)周边市政道路及建筑物应明确标注,定位清晰;
(4)明确注明停车场名称、总车位数、总充电车位数、每层车位数和无障碍车位数,总车位数、每层车位数原则上不得少于规划车位数;
(5)入口道闸应规划合理,不影响车辆通行,不存在交通安全隐患。明确标注通道宽度。
2、交通标识标牌标线要求
(1)停车场内标识标线应传递清晰、明确、简洁的信息,不应相互矛盾;
(2)应保证地面导向箭头系统导向信息的连续性、设置位置的规律性和导向内容的一致性;
(3)场内所有节点(如出入口、路线上的分岔口或汇合点等)都应设置相应的导向要素;
(4)入口前5m及出口外5m范围内应设置明显的禁止停车标志或禁止停车线;
(5)入口用地红线范围内设置停车场标志、限速标志、禁止非机动车驶入、禁止鸣喇叭和限高等标志;
(6)入口处背向车辆行驶方向应设置禁止驶入标志;
(7)在车行道交叉路口、行人横过车行道较为集中的路段、电梯间或出入口等位置设置人行横道线;
(8)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应设置无障碍标志。
3、交通安全设施要求
(1)T字路口、十字路口、弯道等视线不良的位置,应设置凸面反光镜和减速带;
(2)下坡道、出入口、人行出入口和电梯口等位置应设置减速带;
(3)双向坡道、出入口及坡道位置应设置凸起路标。
4、尺寸要求
(1)双向通道宽度不低于5.5米;
(2)单向通道宽度不低于3米(消防通道不低于4米);
(3)标准车位长度不低于5米,宽度不低于2.3米;
(4)车轮挡距停车位后端线应不小于110cm。
5、其他要求
(1)充电桩数量要符合配建要求;
(2)图纸应加盖申请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公章。
(三)现场勘验(适用于开办、变更车位)
1、基础查验事项
(1)场地是否已经施工完毕;
(2)场地所有交通设施(含出入口道闸、岗亭)是否均在红线范围内;
(3)场地除出入口外是否全部围合封闭;
(4)场内围合范围内是否有市政道路;
(5)场地内是否有其他独立使用的停车场(即是否存在场中场);
(6)地下停车场是否存在无规划许可的经营场所;
(7)总车位数量、每层车位数、无障碍车位数是否与停车场施工设计图纸相符;
(8)消防通道是否被占用;
(9)机械式停车设施是否有检验合格证或检测合格报告。
2、交通组织及交通设施查验事项
经营性停车场交通设施建设是否符合要求,依照《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场设施管理办法》、《停车库(场)交通设施建设规范》(DB4403/T 55-2020)进行查验,重点查验以下内容:
(1)按照安全、便捷、畅通的原则查验交通组织设计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2)停车场入口处是否设置停车场标志、限速标志、禁止非机动车驶入、禁止鸣喇叭和限高等标志;是否设置禁止停车标志或禁止停车线;是否设置停车场收费公示牌;
(3)停车场内标识标线是否清晰、明确;
(4)地面导向箭头系统是否符合导向信息连续性、设置位置规律性、导向内容一致性的要求;场内所有节点(如出入口、路线上的分岔口或汇合点等)是否都设置了相应的导向要素;
(5)停车位处低于通道低限高的,是否在停车位顶部等显著位置设置车位限高标志;
(6)通道、停车泊位及车轮档的设置是否符合尺寸要求(双向通道宽度不低于5.5米;单向通道宽度不低于3米;消防通道不低于4米;标准车位长度不低于5米,宽度不低于2.3米;车轮挡距停车位后端线应不小于110cm。);
(7)T字路口、十字路口、弯道等视线不良的位置,是否设置凸面反光镜;
(8)下坡道、出入口、人行出入口和电梯口、长通道等位置,是否设置减速带;
(9)场内的立柱和通道突出部位是否安装反光警示护板;收费岗亭、通道转弯处及消防、供电、排水、燃气等设备周围应安装反光防护桩;
(10)停车库(场)内转弯、 T型路口的立柱与通道突出部位以及其他影响通行的立柱、通道突出部位是否设置防撞护角;
(11)出入口、双向坡道是否设置突起路标;
(12)是否按规定设置无障碍车位即残疾人专用车位(根据《深圳市无障碍环境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对外办公场所的停车场;六十五个停车位以上的公共停车场;大型商场、二级以上医院、三星级以上酒店的停车场,应当设置无障碍车位,具体配建标准如下表所示)。
停车库(场)停车当量(个) P≤100 101≤P≤500 501≤P
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提供数(个) ≥1 ≥2 ≥3
3、其他查验事项
(1)是否按照相关要求配备新能源车辆充电设施(目前执行按需报装);
(2)现场各项要素是否与停车场施工设计图纸相符;
(3)场内交通安全宣传是否落实。
(四)审批出证
交通警察部门,按照审查程序对申请材料,和其他法定条件进行审查,审核通过后,交通警察部门出具《经营性停车场许可证》。
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场许可证办理提交资料
1. 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场开办申请表;
2. 有效的土地使用权证明;
3. 停车场管理制度;
4. 管理单位营业执照;
5. 停车场建设工程施工设计图(停车场的平面图,需要包含车位、交通组织、标志标线、出入口道闸等要素);
6.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 法人身份证明。